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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110周年校庆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05-19    信息来源:   作者:校友办
  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是学校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对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了以110周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宣传办学成就、弘扬优良传统与学校筹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全面动员,扩大办学影响,争取各界支持,推动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山西大学筹资委员会,全面领导、协调全校筹资工作。
  学校筹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秦良玉  郭贵春
  副主任:张汉静  李忠人  赵怀洲   刘滇生  刘维奇
      行 龙  杨 军  梁吉业   高 策
  成 员:各单位负责人
  筹资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维奇(兼),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
  各学院成立学院筹资委员会,以学院分党委书记、院长为主任,其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主任。
  各地校友分会作为校外筹资委员会,具有相应筹资职能。
  二、筹资原则
  1、合法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互利原则,尊重捐赠者意愿,符合学校发展需求。
  3、公开原则,对于捐赠资金及使用的情况进行公示,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捐赠者。
  4、专用原则,尊重捐赠人对资金和实物的使用意向。
  三、资金来源
  1、国内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
  2、港澳台地区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3、国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4、其他合法捐赠。
  四、筹资项目
  学校接受各类资金和实物捐赠,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校庆庆典活动项目
  为举办庆典演出、学术活动、筹办校史馆、出版山西大学校史、制作校庆纪念品、出版校庆系列学术出版物等筹资。
  2、基金项目
  通过设立学生奖学基金、学生助困基金、学生活动奖励基金、教师奖教基金、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教学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学科建设基金、校友联谊基金等筹资。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在建和筹建的校内单体建筑、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园林筹资。学校列出拟建设基础设施清单,方便捐赠人选择捐赠项目。
  4、科研合作项目
通过与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科研项目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筹集科研经费。
  5、年度捐赠项目
每年捐赠与当年学校建校周年数相等数额(如2010年108元,2011年109元),可逐年捐赠,也可一次捐赠若干年。
  6、图书、仪器设备项目
接受社会各界的图书、仪器设备项目捐赠。
  7、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捐赠项目。
  五、资金和实物管理
  1、对捐赠资金和实物实行严格登记,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签订捐款使用协议。
  2、学校设立专用账户,所有捐赠资金均应进入专用帐户,统一进行会计核算,每项捐赠资金进入专用帐户后,均设立单独的项目进行核算与管理。
  3、实物捐赠按照市场上同类或相似资产的价格确定价值登记入账。
  4、指定捐赠用途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未指定用途的资金纳入学校年度财务计划,统一使用,实物捐赠由接受捐赠单位管理使用,科研合作项目经费参照山西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5、学校筹资委员会有权对资金和实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捐赠协议告知捐赠单位(捐赠人)使用情况。
  六、捐款回报及奖励
  (一)冠名权
  根据捐赠者意愿报学校批准后给予不同类型和期限的冠名权,包括校内机构、建筑物、各种基金冠名、庆典系列活动的冠名权。
  (二)答谢
  为捐赠者颁发纪念品和捐赠证书,整理收集捐赠资料,建立捐赠档案,邀请捐赠者来校考察、访问,开展交流活动。
  (三)奖励
  学校制定专门办法对筹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七、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大学筹资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新龙
  联系电话:701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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