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之光

修身齐家护法治素心做人卫民安 —— 法律系1984级校友齐素

发布日期:2022-10-17    信息来源:山大校友会   作者:

节选自《大学堂走出的山大人——山西大学校友故事》文集


齐素,1966年生,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法律系1988届本科毕业生,法律硕士,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她曾参与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吉林孙氏三兄弟涉黑案等案件的再审纠错工作, 曾获“山西省(首届)优秀青年卫士”、山西省劳动模范、太原市特级劳动模范和“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全国法院模范”等荣誉,曾当选“(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受到了尉健行、罗干、肖扬等领导同志的接见。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理想信念决定着一个人的视野和行为方式。既然命运之神安排我做了法官,做好法官就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不问收获,但为耕耘。光阴荏苒,二十余载。齐素法官自199年进入太原市中院刑事审判庭,从内勤、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直到副庭长,再到被选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复核了多起死刑案件,参与了一系列重大冤错案件的纠正。一路走来,系统的刑法理论学习为她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许多大案要案的审理为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明镜高悬,守护着公平正义;她不忘初心,践行着不悔誓言;她春风化雨,维护着法治光明。

文瀛时光——实践活动展风采

1984年,齐素进入山西大学法律系学习,她至今还记得,在当时录取率只有4%的情况下,考上大学是一件颇为不易的事情,也是很多人一生的转折点。进入大学后,她在认真学习各门课程的同时,还以饱满的热情和极大的努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日后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校期间,齐素和同学们来到吕梁临县参加了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夏令营,在结束时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上代表山西大学发言,获得了好评。回校后,在全系同学大会上她作为代表报告了社会实践情况,得到时任系主任陈绍兴教授的赞许。第二年的夏天,她又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和同学们深入山西锦纶厂,采取讲课、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毕业的时候,太原中院到学校挑选一名毕业生,综合各方面条件,班主任老师和系里推荐了齐素。“在大学时,我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还参加过学生讲师团,到工厂、农村、企业去宣讲法律知识,以及到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些对我日后的生活与工作有很大的影响。讲课、主持竞赛、作为辩护人出席法庭,锻炼了我的口才,提高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对知识的归纳总结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是一名称职的裁判法官必须具备的能力。”她得以去太原中院,成为一名法官,自然是得益于此。天道酬勤,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正是在丰富的活动中展现出了自己的风采,使大家对她有了更多的了解,在机会来临时,她更是把握住了机会。

巾帼法官——坚定信念,默默耕耘

在谈起最初的理想时,齐素说她当时的志向是成为一名大律师,而不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山西分校太原分部一名小小的教师。但她有一股坚定的信念,她深信不管干什么,人都要有一种信仰和追求,就这样,她在三尺讲台上一站就是五年。为了能尽快弥补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她毛遂自荐,终于在1993年11月,成为刑事审判团队的一员。

“到刑庭后,我一方面多办案,累积办案经验;一方面通过知识的再回炉, 又回到讲台上,做兼职教师。如此,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对我法治素养的养成、法律思维的形成、处理问题解决纷争的能力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那段时间,她白天开庭办案,晚上备课,钻研国内外刑事法学理论专著,从整理600余册各类情况复杂的卷宗开始,迈向了通往大法官的深耕之路。

她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再到副庭长,1999年荣获了“全国法院模范”等荣誉称号,2000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齐素这样感慨自己的成长历程:“一路走来,非常感谢太原中院党组,感谢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只要你肯努力、肯钻研,组织就会提供一个平台,让你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尽情驰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法官工作虽苦虽累,但她无怨无悔,她怀着赤子之心,奉献青春,挥洒汗水,以敬业之举践行着法官的使命,虽苦犹甜!

秉持公正——追寻梦想,做一名好法官

因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回最高法院,齐素于2006年2月首批被遴选到最高审判机关从事死刑复核工作,两年后,她来到审判监督庭从事冤错案件的纠正等再审工作,这期间,她指导下级法院纠正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辽宁刘凯利等案件,参与了河北聂树斌案的再审纠错工作。

参与办案的过程也引发了她深深的思考:“从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的平反昭雪,大家看到了国家法治的希望。但从发现呼格吉勒图可能被冤杀,到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竟然用了九年时间。说起来,这是让人痛心的事。作为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我有幸以督办合议庭审判长的身份参与了内蒙古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纠错过程,以督办合议庭承办法官的身份参与了河北聂树斌案的申诉复查工作,既为自己能在其中发挥作用、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冤逝者的权益而欣慰,也为自己肩上的责任而诚恐。今后,可能还会面对这样的错案,怎么办?我想,法官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因为,也许正是这样一个个普通的案子,都可能成为中国刑事审判史上、人权保障史上的大事,都可能是对中国法治历史的检验和推动,不可不慎。”

2015年初,伴随着司法改革的脚步,齐素克服了家庭困难,接受了组织的指派,与 26名首批巡回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奔赴沈阳,作为第二巡回法庭九名主审法官中唯一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主审法官,开始了在第二巡回法庭这块司法改革试验田上的精耕细作。不得不说,第二巡回法庭的法官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理念的直接实践者,是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最早实行者,还是众多成功改革举措的主要落实者。在短短两年的巡回期内,她主审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审的孙宝国、孙宝东、孙宝民等涉黑案依法予以改判,16名原审被告人中的9名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这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也对此案高度关注,全程跟踪,并在2015、2016年该栏目之大法官开庭节目播出,引发了社会对公平正义、对大法官审案的讨论。公道自在人心,厘清事实真相、追求公平正义,这正是每一位法官所追求的目标。也正是这样的典型案例,能起到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对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谆谆寄语——敢于担当,把握大局

作为我们的学姐,齐素学姐满怀希望地说:“我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博览群书,培育自己的法律思维,培养法律人应具备的客观、公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定纷止争的能力,还有为民爱民情怀和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心。”

对于毕业后的规划,她认为因人而异,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首选。但是在现实和理想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要执念太深,要及时转舵。她以自身为例:“比如我,虽然毕业时特别想当大律师,但在没有律师指标的情况下,综合各方情况,到法院工作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自建院以来,法学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近三十年来他们作为中流砥柱,奋斗在中国法律事业的最前沿,为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贡献力量,保驾护航。齐素学姐作为我们的榜样,将她的经历为我们娓娓道来,给我们以启迪与鼓励。数年来,她坚守在一线,在工作中精益求精,于千头万绪的线索中抽丝剥茧,依法息诉;她问心无愧,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无怨无悔;她信仰笃定,公正廉洁是她不变的本色,维护法治是她不变的初心。

齐素,依然在执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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