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之光

我与检察共成长

发布日期:2022-10-12    信息来源:山大校友会   作者:周东曙(法律系1981级校友)

节选自《大学堂走出的山大人——山西大学校友故事》文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值此母校山西大学建校 120 周年即将来临之际,身为一名 1985 年由法律系毕业的山大学子、从检 38 年的人民检察官,不禁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抚今追昔、感慨良多。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驱使着我,静下心来,忙里偷闲,写就以下文字,以志纪念, 以抒情怀。


1978 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在古老的神州大地蓬勃兴起,和着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日渐清晰的节拍,人民检察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春天。四十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自强不息、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走过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到全面的发展历程,描绘出一幅幅波澜壮阔、永载史册的检察画卷,为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改革深化、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几度秋雁南飞,几番花开花落。悠悠三十载,弹指一挥间。回顾我的检察工作生涯,令我感念、催我奋进的人与事不胜枚举,铭刻于心。是党和人民将我从一名单纯懵懂的青年学子培养成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检察职业生涯的历练使我成长为人民检察事业的骨干分子。我深切地体会到,自己所取得的每一点成长与进步,都离不开党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培养、指导和帮助!纸短情长,不能自已;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心中之痛:忠孝难两全

1991 年 9 月 24 日晚,山西省煤矿彩灯协会筹办的“煤海之光”大型灯展现场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一方面立即展开对伤员的抢救和善后工作,另一方面迅速组成阵容强大的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我被省检察院党组委派与来自省政府、省人大、太原市委政法委的三名同志组成秘书组,负责材料收集、汇总及起草报告等工作。5 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充分研判,审慎落笔,夜以继日地起草了向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的系列调查报告及各类专题材料,受到了调查组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因为参加专案组的工作,未能在慈父弥留之际与他老人家见上最后一面, 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但在当时特殊的环境下,忠孝难以两全,我作为一名检察人,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这是一份不容丝毫懈怠的责任。我深刻体会到,这就是检察人员的恪尽职守,这就是检察事业的公而忘私。

公诉历程:履职更尽责

2001 年 7 月,省检察院党组在机关内部进行干部双向交流,我由政治部综合处处长转任公诉处副处长,开始了长达十六年的公诉工作经历。

2002 年 9 月 27 日,中阳县药监分局会同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县医药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在对金罗镇某村卫生院第二门诊部进行检查时,门诊部负责人刘某生及家人多次侮辱、谩骂执法人员并且阻挠执法正常进行。10 月的一天,刘某生正在吕梁高专读书的弟弟刘某某(时年 19 岁)回家后,闻听此事怒火中烧,决意寻机报复。之后他跟踪尾随,在一火锅店持刀将正在吃饭、毫无防备的药监分局执法人员高志全从背后捅死。2003 年 5 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判决书下达后引起中阳县药监系统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更不被死者亲属所接受。中阳县数十名人大代表联名上书质疑这一判决,省检察院依法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2003 年 12 月,省高级法院在中阳县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县城里唯一的大礼堂内座无虚席,挤满了旁听群众。本着法不容情的原则,我与对方辩护律师(我的大学同学)各司其职,依法抗辩。在我充分准备及助手有力配合下,我们详细阐明抗诉理由,有序援引在案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条文, 做到了从容应对、抗辩有力、以案释法、法理交融,虽然这是我第一次出席法庭,却取得了颇为理想的庭审效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将案件裁定发还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长达十六年的公诉工作经历,我逐步确立了“依法、审慎、廉洁、高效” 的工作理念,工作经验不断丰富,业务能力稳步提升,学到了宏观把握大局、民主科学决策、果断处理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挂职锻炼:拓宽知识面

2008 年 10 月,省委决定选派省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党政机关挂职锻炼。经省检察院党组推荐、省委组织部选定,派我到洪洞县挂职县委副书记,我开始了为期一年半的挂职锻炼经历。

挂职锻炼期间,我协助完成了 460 个行政村顺利换届选举,配合处理了洪洞县万安镇双昌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协助配合县委主要领导开展工作。

这段经历,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应对基层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应对不熟悉的工作领域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只有补齐短板,才能不断提高能力、完善自我;这段经历,使我收获良多,终身受益,观察、分析问题不再局限于原来系统的工作角色,涉足了许多之前从未涉足的领域,学到了许多新知识与新技能;这段经历,使我学到了许多开展基层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增强了应对基层各种复杂局面、解决各类棘手矛盾的能力。使我对基层的党政工作有了更广泛、更深入的了解,极大地拓宽了知识面、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

概括而言,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实践是最好的课堂,沟通是最重要的能力。

忻州检察:昂扬奋进时

2016 年 8 月,省委将我从省检察院公诉局局长任上派到忻州市检察院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党组和忻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思路和省院党组“坚守底线、勇攀高线”的发展思路,研究提出了推动忻州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路径与方法是:“牢固树立‘一种理念’(院兴我荣、院衰我耻,求实奋进、争创一流),秉持‘四个始终保持’(始终保持对国家宪法、法律的尊崇与敬畏,始终保持对法律知识、社会百科知识、检察业务知识的好学与博采,始终保持履行职务行为的谦抑与审慎,始终保持日常职务行为的实干与笃行),清醒自觉葆有‘四心’(敬畏之心、进取之心、律己之心、知足之心),加强‘四种能力’(政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建设,努力创建‘四型’(学习型、团结型、活力型、廉洁型)机关。”对标一流、多措并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忻州检察工作实现了阶段性进步、跨越式发展,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忻府区院、原平市院、河曲县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河曲县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市检察院、原平市院、代县院、岢岚县院、河曲县院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全市共有 47 个集体、85 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43 人被评为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忻州检察五年来的发展历程,给予我们最有益的启示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检察与生俱来、始终赓续的红色血脉,更是检察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本职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是检察机关人民性的最好体现;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的强有力保障;始终坚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

峥嵘检察不了情,战斗正未有穷期!

周东曙,法律系 1981 级校友,现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闭

null

版权所有2022©山西大学国内合作与交流处| (晋)ICP备05000471号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邮编:030006|电话:86-0351-701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