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之光

民国时期的山西大学(第二节)——山西大学(一)

发布日期:2022-07-14    信息来源:   作者:

1929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大学组织法》,8月,教育部又公布了《大学规程》,对大学进行改组。由于当时山西省为阎锡山独掌大权,又正值全国第二次编遣会议召开之后,阎锡山与蒋介石貌合神离,上述法令在山西未得实施。1930年4月,蒋、冯、阎之问的中原大战爆发,至11月,以阎、冯倒蒋失败而告终,阎锡山避往大连,此时,国民政府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才在山西逐步实施。

1931年7月,遵教育部颁《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学校制定了《修正山西大学组织大纲》(15条),第一条即为“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山西大学校改称山西大学,校长仍为王录勋。文科改为文学院,原国文学类、英文学类改国文学系、英文学系,聘张籁为文学院院长,李镜蓉为国文学系主任,朱启寰为英文学系主任;法科改法学院,原法律学门、政治学门改为法律学系、政治学系,聘冀贡泉为法学院院长(时兼省教育厅厅长),张嘉琳为法律学系主任,王赐余为政治学系主任;工科改工学院,原土木工学门、机械工学门、采矿学门、电气工学门、冶金学门改为土木、机械、采矿、电气、冶金学系,聘王宪为工学院院长,兰锡魁为土木学系主任、张静山为机械学系主任、常克勋为采矿学系主任、王孟为电气学系主任、王宪兼冶金学系主任;校医张省、图书馆理事焦芳泽;校部校长以下设秘书处(秘书、文书股、编纂股)、训育处、事务处(庶务股、会计股)、图书馆(理事、总务课、编纂课、阅览课)、出版部、注册部、体育部,聘仇元琦为秘书长兼训育主任、池庄为事务主任、乔钟楠为图书馆主任、刘仁厚为注册部主任,聘训育员12人、秘书1人、事务员8人、法学院事务员1人、工学院附设工厂助手2人。文学院聘教授3人、讲师15人;法学院聘教授副教授9人,讲师11人;工学院聘正副教授14人,讲师8人;附属高中主任孙晋祺,聘教员31人(内含训育、教务、体育、图书、事务各员)。本科学制为3年,设专修科与研究院,附属高中为三年制。大学入学资格为国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或同等学校毕业经入学试验及格者。

8月,由校长、各学院院长、各学系主任、各处主任、各学院教授代表组成了校务委员会,并由王录勋校长主持召开了第一次校务委员会议,通过了《山西大学校务会议章程》,规定了每月开常会两次,由校长召集。在8月间,校务委员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通过了山西大学《秘书处办事细则》、《训育规程》、《注册部办事细则》、《注册规则》、《教员请假办法》、《院系办事通则》、《图书馆办法》等15种规章制度。各院系将采取学分制,每学期每周上课1小时或实习2小时为1学分。由于教育部对各科课程未公布统一科目表,各校按具体情况,参照欧美各国条例制定。山西大学各院课程在原先所订课程的基础上,稍加变通,定出了各院课程编制及纲要,而教科书(教材)仍由各主讲教师参考国内外有关书籍自编著讲义。文学院英国文学系有英国文学、文学概论、英国文学史、哲学概论、美学概论、国文、德文、党义、英国史、中国文学史、希腊文学史、欧洲近世文学史等课程;国文学系有文学研究法、说文解字、音韵学、词章学、中国史、英文、德文、世界史、伦理学、党义、希腊罗马文学史、欧洲近世文学史、言语学概论、哲学概论、美学概论、尔雅学、中国文学史等课程;法学院法律学系有宪法、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总论(各论)、民法物权讲义、亲属法、继承法、商法概论、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刑法总论(各论)、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平时国际法、战时国际法、国际私法、劳工法、土地法、英普通法、英商法、日文法律专书译读、学理论文、诉讼实习、拟判、罗马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破产法、中外条约、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等课程;政治学系有政治学、国文、西洋最近政治史、外国政治地理大纲、欧洲近代外交史、国际贸易、满蒙国际关系、中国政治史、行政法、民法债编概论、刑法概论、财政学、统计学、社会政策、商业政策、工业政策、交通政策、日文政治专书译读、学理论文、日文法、军事训练等课程;工学院课程均用英文原本或用英文参考书所编讲义。

1934年8月,奉教育部令,以同一地域不得有性质相同的两所学校,山西省立法学院并入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除原法律、政治学系,又增经济学系;山西省立教育学院并入山西大学,称山西大学教育学院,设国文学系与史学系、教育学系,1937年,原教育学院学生毕业后,并入文学院,仍保留史学系、教育学系。

1936年10月,根据山西省整顿人才教育专案,山西大学又进行改组,重行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修正山西大学校务会议规程》,规定校务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上午开常会一次,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席。11月,校务会议制订并通过了修正的山西大学《组织大纲》,办学宗旨仍同前所定,山西大学设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工学院;文学院设中国文学系、外国文学系、史学系、教育学系(1937年增设);理学院设物理学系、数学系、化学系(1937年增设);法学院设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教育学院设中国文学系、教育学系;工学院设土木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采矿学系、冶金学系、电气工程学系;校长由省政府呈请国民政府任命。从本月,至1937年4月问,校务会议先后还通过了山西大学《学生生活指导委员会章程》、《特种事务委员会章程》、《斋务监督室办事细则》、《图书馆暂行办事总则》、《军事管理暂行办法》等17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各学院重行进行了改组。至1937年5月问,各学院重行制订了各系应修课目表、课程纲要(课目名称纲要、教科书、参考书),使学校师生之间都有了明确的认识,教学也逐步向着有计划有目的的方向前进。

1935年开始的山西大学第二次改组,各行政教学单位人员配备进行了一些变化,校长仍为王录勋,下设事务处、秘书处、图书馆、斋务监督室;事务主任池庄,副主任温国璋(专办法学院事宜)、李树恩(专办教育学院事宜),秘书处秘书郝曾睿,图书馆主任乔仲楠,斋务监督室监督刘仁厚、杨兰阶、靳仪,校部职员27人。文学院院长张籁,教务长李镜蓉,中国文学系主任常赞春,英国文学系主任徐士瑚,史学系主任周传儒,有教授6人,讲师10人,军事教官等6人,职员5人。法学院原院长冀贡泉辞职,新聘院长张嘉琳,教务长冯纶,法律学系主任梁泰仁,政治学系主任王赐余,经济学系主任朱思平,教授13人(包括副教授)、讲师17人、助教教员10人,职员8人。工学院院长王宪,教务长常克勋,土木工程系主任兰锡魁、冶金学系主任郗三善、电气工程系主任王孟、机械工程系主任张劫仁(兼)、采矿学系主任常克勋(兼),教授12人(包括副教授),讲师6人,助教教务员4人,职员6人。新开办理学院,新聘院长张静山,开办数学系、化学系,数学系主任卫廷英,化学系主任严开元,教授2人,讲师5人,助教2人,职员3人。原省立教育学院成为山西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郭象升,中国文学系主任张淑琳,教育学系主任赵青誉,教务长崔铭臣,教授5人,讲师3人,职员8人。附属高中主任孙晋祺,教员17人。这次改组后,学院教职员共有176人。

1932年有文学院国文学系第七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二班、政治学系第七班,工学院机械工程学系第十一班、采矿学系第十五班、电气工程学系第三班,附属高中文科第一班、理科第一班学生共286人毕业。添招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十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六班、政治学系第十一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十九班、冶金学系第一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三第四班。在校学生886人。

1933年有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八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三班、政治学系第八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十六班、土木工程学系第七班、电气工程学系第四班学生共175人毕业。添招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十一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七班、政治学系第十二班、经济学系第一班,工学院机械工程学系第十三班、采矿学系第二十班、电气工程学系第五班、土木工程学系第九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五第六班。在校学生952人。

1934年有文学院英文学系第六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四班、政治学系第九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十七班、土木工程学系第八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一第二班学生共212人毕业。添招文学院英文学系第八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二十一班、机械工程学系第十四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八班、经济学系第二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七第八班。山西省立法学院合并人山西大学法学院,合并来班次有法律学系、经济学系四年级、三年级、二年级共6个班;山西省立教育学院合并人山西大学,合并来的班次有国文学系三年级第三第四班,二年级第五第六班,教育系四年级第一第二班。附属高中普通科招第十一第十二班。在校学生1201人。

1935年有文学院国文学系第九班、英文学系第七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五班、政治学系第十班,工学院机械工程学系第十二班、采矿学系第十八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三第四班,原山西省立教育学院教育学系第一第二班,原山西省立法学院法律学系第一班、经济学系第一班学生共380人毕业。添招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十二班,法学院法律系第十九班、经济学系第三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二十二班、土木工程学系第十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九第十班。附属高中普通科招第十一第十二班。在校学生996人。

1936年有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十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六班、政治学系第十一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十九班、冶金学系第一班,原山西省立教育学院国文学系第三第四班,原山西省立法学院法律学系第二班、经济学系第二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五第六班学生共300人毕业。添招文学院英文学系第九班,开办史学系,招第一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二十班、政治学系第十三班;工学院采矿学系第二十三班、冶金学系第二班;开办理学院,招数学、物理系各一班。在校学生926人。

1937年有文学院国文学系第十一班,法学院法律学系第十七班、政治学系第十二班、经济学系第一班,工学院电气工程学系第五班、采矿学系第二十班、机械工程学系第十三班、土木工程学系第九班,原教育学院国文学系第五第六班,原省立法学院法律学系第三班、经济学系第三班,附属高中普通科第七班第八班学生共345人毕业。暑期,学校各院又招一批新生,在校人数约9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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